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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男子一房多卖涉嫌诈骗 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18-04-09 09: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徐兰 殷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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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9日讯 近日,一起合同诈骗罪案的双方当事人一起赶到溧阳法院,给该院刑庭法官段云松各送上一面锦旗:“敬业勤勉 公正司法”;“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以感谢其为实现双赢的艰辛付出。

  事起

  男子一房多卖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2016年3月,溧阳男子史某被指控采用一房多卖以及在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就和买家签订购房合同骗取购房款上百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

  审理中,史某对于公诉人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解称,有些房屋虽然自己没有实际取得,但自己手上是有其他房源可以调配给买家的,也有在购房合同到期后支付违约金的能力,没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意图,但其调配房屋需要解除逮捕强制措施,亲自出来和拆迁公司及其他部门沟通协调才能处理。

  考虑到公诉机关指控史某事实需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史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风险极大,未准予史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最终,史某因合同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关于史某调配房屋以及对被害人退赃退赔的事情,也一直被搁置,多位被害人在损失得不到弥补的情况下,多次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

  重审

  如履薄冰

  圆满解决退赃退赔问题

  一审判决后,史某提出上诉。当年9月,案子被发回重审。在发回重审期间,承办法官段云松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履行计划,并使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段云松首先从受害人角度出发,要求史某提供详细的退赃退赔履行计划。在史某及家属提出退赔计划后,法官连同辩护人、史某的家属多次实地考察了史某履行计划中涉及的具体房屋,联系了拆迁公司、房管办和原拆迁户,初步确定其确实具备调剂房屋的能力。

  在做好这两步工作后,法官又联系近10名被害人和史某家属,召开多次被害人听证会议,和被害人充分沟通,向其告知被告人史某的想法、履行计划以及对其取保候审的风险等,后被害人达成共识,对史某出来的履行计划和具体日程安排形成详细具体的书面计划,后被害人集体申请对被告人史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便解决退赃退赔问题。

  随后,法官联系检察院、公安局,对取保候审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制定应对计划,联系公安专门指派民警负责执行对史某的取保候审,要求史某每天到所报到,并不定时电话报到,同时被害人每天有专人陪同史某处理调剂房屋的事情。

  为了保证史某能退赔到位,法院还要求史某家人担当其保证人,并通过借款方式提前交纳部分退赃款至溧阳法院账户,保障退赃退赔切实履行到位。

  在对史某决定取保候审的当天,法院还要求史某和被害人开会,明确取保候审期间的每日计划,并限制其取保候审的期限。在其取保候审期间,法院每周召开被害人集体见面会,了解最新进度。

  在对史某实施取保候审3个月内,法院切实督促史某对起诉指控的所有购房纠纷协调到位并基本履行完毕,被害人集体对被告人史某出具了谅解书。

  至此,发回重审后经过一年漫长的协调,案件的退赃退赔问题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双赢

  被害人获退赃退赔

  被告人被判

  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在解决所有被害人的退赃退赔问题后,承办法官根据史某的履行情况,部分采纳了其辩解意见,对于部分案发时尚未到期的购房纠纷,根据其确实具有履行能力且在审理期间履行到位的情况,不予认定为犯罪,再根据其退赃退赔的积极态度对其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处史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史某没有提出上诉,表示认罪服法,积极改造。

  近日 ,史某家属和几名被害人一起来到法院,给本案的承办法官段云松送上两面锦旗,以感谢法官的不懈努力和付出。

  徐兰 殷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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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