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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将实行“两票制”
2017-12-16 11:5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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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16日讯 实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是今年我国深化医改十项重点工作之一。14日下午,常州市召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解读培训会,明确从本月25日起,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在药品采购中实行“两票制”,鼓励部队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也推行“两票制”。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是针对当前药品购销过程中存在环节较多和多级代理等突出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这一举措有利于规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净化流通环境;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实现药品质量、价格可追溯,保障用药安全;也有利于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助推药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现“三医联动”改革。

  会议明确,结合我市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展,第二批竞价采购、议价采购、限价挂网采购药品自采购结果执行之日起同步执行“两票制”。第一批已上网采购的急(抢)救类、妇儿专科非专利等药品于今年12月25日起全面执行“两票制”。

  明年一季度,各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两票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卫计宣 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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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