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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第一家“证照齐全”民办教育培训公司成立
2017-11-13 09:2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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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13日讯 11月9日,金坛区日月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在拿到了金坛区教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到金坛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稿生效后,我市首家“证照齐全”的民办教育培训公司。

  据介绍,金坛区日月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办者原本准备按惯例先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再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设立非营利性的教育培训中心。当从教育部门那里了解到《民促法》修改稿允许自主选择设立营利性或非营利培训机构后,经过沟通分析,申办者选择了营利性。根据市教育局和市工商局商定的工作流程,金坛区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指导申办者完成了所有手续,成立了全市首家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营利性培训机构。“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核准名称、法人登记。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办学资质,其实办理手续与以前差不多。”“申办过程中要告知申办者可自主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金坛区教育局职社科科长李长志告诉记者。

  “《民促法》修改后,明确了营利性培训机构先在教育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按照公司管理的规定,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也就是说要办教育培训公司应先‘证’(办学许可证)后‘照’(营业执照)”。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副处长水虎远认为,先“证”后“照”对于整个教育培训市场来说,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因为必须具备办学资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才能注册教育培训公司。”有了“证”表明机构具备了办学的基本条件,如场地面积、办学资金、安全设施、师资课程、教学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民促法》修改稿也为市场上大大小小的教育培训机构带来很大好处。“将民办培训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从根本上解决了民办培训机构的身份和属性问题,为培训机构获取抵押贷款、上市融资等扫清法律障碍,给举办者以确定的预期,有利于吸引更多更优质资源进入培训领域。”水虎远说。

  据了解,今年8月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已经联合开展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是打击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培训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包括违法违规开设辅导班、培训班、咨询班等项目的社会培训。目前,整个活动已经进入限期整改阶段。 (陶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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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