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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防患未然 天宁检察院4年只办1起校园欺凌类案件
2017-09-11 08:5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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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11日讯 “如果遭遇校园欺凌和暴力,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人证和物证。与打人者及其家长沟通,衡量是通过校方协调解决,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8月30日下午,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在青龙街道举行预防校园欺凌工程启动仪式。据了解,该院已经连续4年在天宁区30多所中小学实施这一工程,效果明显:2014年至今,该院仅办理校园欺凌类案件1件1人,较2011-2013年的6件24人,发案率大幅降低。

  2013年以来,该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个别社会影响大、情节恶劣的校园欺凌案件,坚持严肃处理。如2013年,一对初中生兄弟携带刀具,共同抢劫低年级学生的案件,舆论关注度高,社会负面影响大。该院第一时间开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兄弟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该案的办理有力地净化了校园环境,遏制了校园欺凌的发展态势。

  在办案的同时,该院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从案件中及时发现问题,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学校周边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如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朱某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地KTV在最近一年时间内陆续发生过数起暴力案件,于是,该院及时向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天宁区人民检察院还与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会签《关于深化“检校共建”的实施方案》,为辖区每个学校委派一名检察官担任该校的法治副校长,为打造最安全、最阳光校园付出实际行动。同时,该院未检检察官还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制作学生喜闻乐见的视频短片、PPT,对学生开展以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并向学生发放防暴力防欺凌法律援助指南,让在校学生深刻认识到同学之间蓄意或恶意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危害性,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法治副校长还会与学校、家长代表组建微信群,及时了解各班级的动态和突发情况,一旦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法治副校长会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开展一对一辅导教育,防患于未然。

  2015年,该院开通彩虹时空青少年法律服务在线,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更好的法律咨询服务。任何人发现任何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或者其他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都可以第一时间与彩虹时空公众号取得联系。

  (童华岗 王阮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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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