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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咋成了私人地盘?
2021-04-14 15:30: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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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占了公共停车位。

记者 马惠敏

公共停车位的规范使用,有利于改善城区停车难,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近日,有网友报料,有人将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成了“私家车位”,人为加剧了停车难、行车难。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现象

公共车位被“霸占”

“有一次,我停在距离一个店门口附近的地方,店主很凶地跑出来不准我停,说门前的停车位是他自己的。” 据网友报料,靠近梅香苑附近的一条小路上,有商家为了方便自己停车,霸占门前的公共停车位。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现场,一辆红色小车从维扬路转入该路段,发现路边有一个空车位,正准备停进去,却被停车位上的两辆电动摩托车“拦着”,只能离开。

“这种现象已经好久了,他们用摩托车占住车位,不让别人停。”附近居民黄先生有些激动地告诉记者,有人把公共车位变成了“私人地盘”,这种做法很自私。

记者了解,该路段是夜市繁华区,道路一侧是以餐饮为主的商铺,另一侧是规划的二三十个公共停车位。虽然不是用餐高峰时间,但路边停车位基本停满了车。记者看到,几个空出来的车位,已被一些电动车或障碍物“霸了位”。

调查

“占位”现象在多个路段屡见不鲜

记者走访发现,在市区多个路段,以个人名义“圈地”私自占用路边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屡见不鲜。

“经常能看到公共停车位被人用反光锥桶、地桩地锁或杂物等占用。”有市民表示,随着私家车出行不断增多,如何停车成了头号难题。更让人头疼的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停车位,却发现被各类物品占用了。据知情人透露,该行为系部分商铺经营者所为,“商户门前停车位都是长期被占用,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消费才可停车。”

采访中,不少车主对于商铺门前公共停车泊位擅自占用的行为,十分反感。“政府规划的公用占道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但被周边商铺长期占用,看得见车位,却停不了,只能悻悻而去。”“有时候看见这么空的车位不能停,实在是让人生气。”对此,部分商家表示这么做实属无奈,“考虑到生意问题,迫不得已才霸占车位。”

律师

私占公共停车位不合法

江苏铭勋律师事务所的戴思亮律师表示,商家以个人名义“圈地”私自占用路边公共停车位,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占公共资源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圈地”据为己有,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本法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的主体是政府有关部门,而不是商家,因此除政府有关部门外的任何人和单位,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或者在公共区域内施划停车泊位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

市民呼吁,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巡查,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公共停车位回归公共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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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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