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动车
相信很多市民都又爱又恨
电动车灵巧方便
对于短途的上班族来说
可以“嗖”地一下到公司
避免了堵车风险
但电动车的乱象也让人头疼
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
既违反交通规则
又引发了安全事故
很多网友曾在后台留言
希望规范电动车的交通行为
现在,动真格了!
@徐州电动车车主
即日起到11月底
徐州交管部门将开展针对电动车的
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的查处重点为:
1
重点违法: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假套牌、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2
重点车辆:无号牌、号牌不清晰或有假套牌嫌疑的电动自行车,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
3
重点区域: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频发、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城郊接合部道路、农贸市场、乡镇集市、学校周边等道路。
大徐提醒:
关于搭载未成年人——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关于佩戴头盔——
9月1日起,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含铜山区、贾汪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12月1日起,在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未按照规定佩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关于电动车从事经营活动——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
并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
电动车是我们出行方便的工具
但不应影响交通安全
各位电动车车主
请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出行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