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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推出研究生见习申报指南
2020-07-23 10:29: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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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战疫情促就业十万研究生宁聚行动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提出,要围绕主导产业和8条产业链等重点领域,组织动员相关企业、新研机构、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面向硕博研究生等优秀人才提供10万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并通过发放见习补贴、奖励留人主体、加大创新扶持等措施,吸引高校硕博研究生通过来宁见习,更多在南京成功就业创业,融入南京,与“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共同发展、实现共赢。

为了让更多青年人才知晓政策,顺利申报见习岗位,享受相应补贴,南京市人社局迅速行动,制定了《十万研究生见习行动计划申报指南》和《申报操作手册》。申报指南对见习对象、见习时间、见习补贴和报名方式等做了明确规范,并通过多种渠道推送到各大高校中,扩大政策知晓面,方便青年人才广泛申报。

《十万研究生见习行动计划申报指南》主要内容包括:

一、见习对象。(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或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的硕博研究生;(2)“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应届本科毕业生;(3)《泰晤士高等教育》、Q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及上海交大发布的2019年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见习时间。见习期为3个月。每人只享受一次见习补贴,当年与其他政府补贴培训项目不重复享受;在校期间就业见习与就业技能培训不得重复享受。

三、见习补贴。见习期间按3000元/人/月的标准支付学员见习期间生活费补贴,并统一为学员办理意外伤害团体险,保额为5元/人/月。见习生活费补贴采用按月结算、次月拨付的方式。对每月16日前报名的见习学员,次月起每月审核发放至学员市民卡银行户;见习当月在岗不满15天的,不享受当月生活费补贴。疫情期间,对见习期未满正式录用毕业生的,给予用人单位剩余期见习补贴。

四、见习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见习对象可登录“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就业服务”—“见习培训报名”在线申请见习单位(基地)和岗位。

南京是一座爱人才、敬人才、聚人才的城市,欢迎来宁共做“创新名城、美丽古都”的合伙人,与产业和城市共赢。在申报过程中,如果遇到相关问题或政策咨询,可与市、区各级人社部门沟通联系。(融媒体记者 余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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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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