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小学生接受体检。资料图片
日前,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将开展健康体检。记者了解到,与往年相比,体检项目无变化,只是必检项目费用的参考标准略微上调。
项目
既往病史为必须“问诊”项目
健康体检项目包括必须检查的项目以及必要时检查项目。《通知》中提到,“问诊”也属于必检项目,既往病史,以及近期有何不适症状,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是必须问诊项目。此外,内科、眼科、口腔科、形体指标、生理功能指标等常规检查均列入其中。
针对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以及其他学段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者,《通知》特别提到,应当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应当进行胸部X线摄影检查。
必要时检查项目包括胸部X线摄影检查、肝功能检查、结核菌素试验、血红蛋白测定等。另外,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机构进行实验室检查。
费用
必检项目以18元/人次为参考标准
关于体检的费用,《通知》明确,必须检查项目方面,各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体检管理办法,采取委托、招标等方式,在保证体检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合理性原则确定体检费用标准,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备案。
各地可参考如下标准:依据2015年《江苏省二、三类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体检费标准15元/人次(含内、外、五官科的常规检查,写报告),身高、体重体检费1元/人次,视力、沙眼、结膜炎体检费2元/人次,合计18元/人次。
关于必要时检查项目,各地参照当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关于调整扬州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扬价费〔2017〕108号)》自行确定费用标准。
时间
开学三个月内完成
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新学年开学三个月内完成。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以个体报告书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
《通知》要求,健康体检医疗机构需要对学生健康检查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
学生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学校汇总报告书内容应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区域学校汇总报告书内容应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按照要求,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书应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学校。
扬州发布记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