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要学习内容。全省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必修教材,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江苏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重大要求的地方,我们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就是要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方面纪律全面从严,推动“六项纪律”相互促进、协同发力。严明政治纪律,坚持“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必须应报尽报、全面报告、如实报告,始终对党襟怀坦白。严明廉洁纪律,时刻以敬畏之心守好权力边界,恪守“亲”“清”政商关系。严明群众纪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从群众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严明工作纪律,在察实情、谋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以干在实处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三不”一体推进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路径。我们要坚定落实《条例》明确的任务举措,努力推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条例》总则不仅增加了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的要求,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还完善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化运用,以强化“不能腐”的约束;更强调了坚守初心使命等重大要求,以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学习贯彻《条例》,不仅要发挥纪律的惩戒作用,还要在提高觉悟、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忠诚教育、警示教育,持续推进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整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标本兼治,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进一步巩固发展江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从严执纪是让铁纪“长牙”、发威的关键。我们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以零容忍的态度抓纪律,坚持有错即纠、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加强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效维护纪律权威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肩负起执纪监督的主体责任,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决不允许“光打雷不下雨”。同时,也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通过干部敢为推动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把各方面的干劲带起来,汇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强大动力。